游艇法规
为维护上海黄浦江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黄浦江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亚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园区”)邮轮游艇游船(以下简称“三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快邮轮旅游试验区和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建设等,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制定了本办法。
为依法、便民和高效地调查水上交通事故,规范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简易程序规定。
为加强游艇安全管理,优化北海旅游发展环境,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北海市人民政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海市实际,制定北海市游艇管理条例。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海事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福建海事局制定了本办法。
为加强游船游艇码头管理,促进岳阳市水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岳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岳阳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办法。
为加强海上旅游休闲船舶经营活动管理,促进海上旅游休闲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制定连云港市海上旅游休闲船舶管理办法。
为促进海南省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游艇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保障海上旅游安全,促进海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市实际,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5月2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船舶走私风险,服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而制定的,本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施行。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依法明确游艇租赁业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为做好游艇特别是“零关税”进口游艇租赁业务备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亚中央商务区邮轮游艇游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快邮轮旅游试验区和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三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是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法。
邮轮、游艇出海信息备案设定依据《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五条 企业法人申请从事游艇租赁业务,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住所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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